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市國資委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責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
(二)以市國資委名義發布或市國資委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三)市國資委擬發布需征求意見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四)市屬企業(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基本情況;
(五)市屬企業國有資產有關統計信息;
(六)產權交易檢查及信息統計;
(七)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八)市屬企業負責人職務變動及公開招聘有關情況;
(九)市國資委向市屬企業派出監事會有關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一)市國資委有關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
(十二)市國資委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十三)市國資委人事任免事項;
(十四)市國資委公務員招考錄用計劃、程序、結果;
(十五)市國資委工作人員廉潔自律有關規定;
(十六)國資年鑒;
(十七)市國資委辦公地址、總機電話,投訴、舉報、信訪途徑;
(十八)市國資委職責范圍內的其他應當依法主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公開的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編制了《汕尾市國資委主動公開基本目錄(2025年版)》(以下簡稱《目錄》)。本機關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1-3級類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本機關政府網站(http://www.shanwei.gov.cn/swgzw/)上查閱該《目錄》。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目錄》。
● 公開形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本機關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
http://www.shanwei.gov.cn/swgzw
● 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提出申請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或通過網絡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1、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可書面填寫《汕尾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復制有效。
2、機關受理通過互聯網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https://ysqgk.gd.gov.cn/660023/choice)。
3、機關受理通過現場、郵寄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在市政府網站管理中心設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于辦公時間到現場當面提交申請。同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以“當面提交”或“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4、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 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參照《條例》對申請材料進行登記和審查。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信息公開申請。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申請公開的國資監管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內。《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的收費標準,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相關規定收取。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
汕尾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辦公地址:馬思聰藝術中心東南側 郵政編碼:516600
辦公時間: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聯系電話: 0660-3213360 傳 真: 0660-3213306
電子郵箱: swgzwbgs@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 汕尾市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